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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
| 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有效支撑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体系。主要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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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化资金支持对象 |
| 主要为农业科技型企业,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的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以服务于农业、农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申请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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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分国家和宁波市两级 |
| 对已列入宁波市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其项目和承担单位符合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请条件的,可择优推荐部分项目到科技部,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对科技部立项的项目宁波市科技局按规定予以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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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部门:综合业务部 联系人:吕宏校
电 话:0574-27877184 传 真:0574-2787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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